炳叔長歎一口氣,有些難過地看着衆人:“我知道大家都不想相信,我也不想相信,我們可以找朱珠來問問,隻要她說沒有,我們再給她一個機會好不好?
”
洪濤等其他人紛紛點頭,從内心深處來說,他們還是不想承認。
畢竟是看着長大的孩子,怎麼可能有這麼歹毒的心眼。
炳叔沖阿秀點點頭:“阿秀,你去喊小姐過來,就說我們要商量一下關于給老大過頭七的事情。
”
阿秀聽話地去喊朱珠。
不大功夫,就慌慌張張地跑來:“小姐不見了,房間裡衣服也少了很多,東西亂七八糟地扔了一地。
”
洪濤等人心裡一慌:“怎麼會不見了?
難道沒人看見她出去嗎?
”
炳叔皺着眉頭,喊來今晚在院裡值班的人,問有沒有看見小姐出去,所有人都搖頭,表示并沒有看見過小姐。
洪濤還是很擔心:“會不會出什麼事情了?
我們要不要去找一下。
”
炳叔點頭:“先去找一下再說。
”
一衆人先來到朱珠房間,推門進去,果然是一片狼藉,衣櫃門敞開着,裡面明顯少了不少衣服。
阿秀跟着進來,看了一圈,驚呼一聲:“小姐那隻最喜歡的紅色箱子不見了。
”
炳叔皺着眉頭,一言不發地在房間裡踱步。
洪濤這會兒也沒辦法堅持剛才的觀點,難道真是朱珠?
不僅他這麼想,其他人顯然也這麼想。
有不解有悲憤,也有難以相信。
洪濤更是氣憤不已:“我現在還是不能相信,朱珠會做出這樣的事情,現在我們就去下命令,不管用什麼辦法,都要把朱珠找出來,一定要找她問個明白。
”
其他人附和:“對,一定要找到朱珠問個明白。
”
炳叔深深歎口氣,擺了擺手:“你們去吧,如果找到朱珠,記得不要太暴力,和她好好說,讓她回來把事情解釋清楚。
”
洪濤點點頭,揮手喊着一幹人離開。
炳叔看着衆人離開,又揮手讓阿秀也離開,他一人站在淩亂的房間裡,看着地上的東西,還有空空的衣櫃。
唇角露出一絲詭異的微笑。
看着書桌上擺着的照片,是朱振方和朱珠的合影,十八歲的朱珠撒嬌地從背後摟着朱振方,父女倆臉上都帶着幸福的笑容。
炳叔卻覺得刺眼極了:“朱振方,你現在覺得你赢了嗎?
你的女兒馬上也要下去,你們一家人就可以團圓了。
”
“當初,明明是我先認識明珠,她也明明對我是有意思的,是你出來,橫刀奪愛!
”
“而明珠這個貪慕虛榮的女人,覺得你更有本事,更有錢,更有能力,就投入了你的懷抱。
”
“你們在一起就在一起,還偏偏要在我面前炫耀。
我為什麼甘願當一個管家,就是想看你最幸福的時候,毀掉你的幸福。
”
“你一定想不到吧,明珠也是我殺的,我特意設局,嫁禍在其他幫派身上。
”
“這麼多年,你一直要給明珠報仇,結果卻得罪了那麼多人,你死也是罪有應得。
”
“哈哈哈,朱振方,我可以不殺你的,可是你竟然想讓朱珠當洪都會的幫主,你是怎麼想的?
”
“還有朱珠,這些年長得越來越像她的母親明珠,連驕縱的脾氣都一樣,有時候看見她,我就仿佛看見明珠還活着,就在我面前。
”
“你還偏偏給她取名叫朱珠,說是為了紀念明珠!
”
“朱振方,你不該搶了明珠,而明珠,誰讓你是個水性楊花,貪慕虛榮的女人?
這一切都是你們該得的。
”
“很快,我就會送你們一家三口團聚的。
”
說着陰恻恻地笑起來,眼裡卻帶着狠毒的光。
他原本就是一個偏執的人,小時候讀書不好,早早就去下海打魚,因為年紀小也會被人欺負,可是誰要是敢嘲笑他,明面上打不過,暗地裡也要弄死這個人。
也是因為這樣,惹了人命官司,才從家鄉跑了出來,被檢查時,遇到了朱振方,救了他。
從那以後,他就一直跟在朱振方身邊,和朱振方一起打江山,陪着朱振方出生入死,那時候他是真心把朱振方當大哥,要尊敬一輩子的大哥。
隻是後來遇見了明珠,當時的明珠還在夜總會上班,也算是紅極一時的歌女。
他被明珠的美貌迷住,幾乎天天晚上去給明珠捧場。
隻是明珠非常的高傲,對其貌不揚的阿炳根本看不上,連正眼都不曾看過。
偏偏這個冤大頭又非常舍得花錢,讓明珠不得不硬着頭皮陪着他周旋。
再後來,遇見了朱振方。
兩人一見鐘情,明珠甚至拿出所有的積蓄,幫朱振方渡過難關,又從租界拿了碼頭的管轄權。
朱振方也重情重義,和明珠舉辦了婚禮,兩人的婚禮在當時也曾轟動一時,還上了報紙。
隻有阿炳心裡不能平衡,為什麼他心裡的女神,對他從來沒有一個好臉色,卻能轉頭喜歡上朱振方。
如果真不喜歡他,為什麼他點的歌曲,她也會唱?
一時想不通,又讓他鑽進了偏執中。
看着朱振方和明珠婚後恩恩愛愛,更是心如刀割,再也沒有什麼大哥情分,也不承認朱振方對他的幫助。
隻有恨意,恨這對狗男女,虛情假意地欺騙了他。
沒過兩年,明珠又生下了女兒朱珠。
朱振方對這個女兒也是倍加珍視,當時起名真真。
阿炳看着一家三口甜蜜的模樣,心裡就有了歹念,利用當時朱振方要拓展海外的市場。
而讓他留在港城照顧家的便利條件。
設計了一場車禍,讓明珠當場死亡。
這一切,又順利的嫁禍給和洪湖會有過節的幫派身上。
朱振方聞訊趕回來,妻子的屍體都涼了,最後悲痛之餘,給女兒改了名字,叫朱珠
炳叔盯着照片回憶着過去的一幕幕,依舊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,這一切,也是他該的的。
這麼多年,他沒有成家,一直守着洪都會,現在要當洪都會的大當家的,過分嗎?
要朱振方一家三口黃泉相見,過分嗎?